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00:00
来源: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池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湖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247000,电话:0566-2819269,传真:0566-28192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70号)要求,围绕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取得新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开市级(含市辖区)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清单中事项统一规范,实现事项要素(名称、类型、依据等)统一、标准统一、数量相当。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公共服务清单公开专栏信息维护,目前,机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已依法公开。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部门意见,发布了《池州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3起意见征集的公告,均按照要求进行意见征集,并集中公开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2、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质量。严格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到了全面规范解读。本年度采用媒体图文结合公开政策解读3条,其中负责人解读2条,其他解读1条。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以全面推行“一件事”集成公开为牵引,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梳理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的关联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集成向社会公开“一件事”,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务运行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一件事”关联审批事项“预知办、连锁办、简化办、快速办”。二是以“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创优营商环境等为重点,及时发布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信息22条。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网站发布疫情防控信息26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实现“安康码”应用民生工程,助力疫情防控,实施重点人员精准管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修订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形式、流程等。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同时接受申请人通过当面、信件、网络等多种形式的申请,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0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时办结。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制定公开《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10项制度,严格规范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对2000年至2020年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梳理并集中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相应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列名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信息,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严格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上线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积极展示本行业本部门政策法规。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完善部门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做好网站部门信箱留言的及时反馈,发布回应关切信息25条。全年共受理9起部门信箱咨询,在3个工作日内均按要求答复完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监督。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培训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三是加强责任分工。制定《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科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四是加强社会监督。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考核为优秀等次,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尚在进行中,未形成考核结果。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6.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宣传力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做好“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皖事通办”平台建设、“数字经济”等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二是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通过业务培训会和学习交流会等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