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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0:39 来源: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池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电话:0566-2567901,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对照《池州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围绕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发布政务资讯12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及时更新部门文件及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信息聚焦放管服改革公开了《市数据资源局创优为企服务当好营商小保姆全市首例!高效办成一件事在贵池落地增效》、《市数据资源局四维发力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防线等改革任务落实相关信息。关注群众关切,发布主动回应信息7条,本年度承办的1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1政协委员提案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并主动在计划部署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修订信息发布制度,增加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环节,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信息公开栏目按照要求保持动态更新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开展日常巡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删除内容过时或不准确的信息。三是今年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未制发、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部门网站运维管理,及时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信息的在线互动交流及办事服务功能及时回复部门信箱,办结率100%,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保障

(五)监督保障。一是细化分解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集中办公,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通过业务培训会和学习交流会等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