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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7:08 来源: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池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电话:0566-2318269,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等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2条。一是强化基础信息公开。依托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建议提案办理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23条。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局长走流程”“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等相关政策措施和动态信息30条。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信息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全年公开解读信息12条,其中上级解读信息5条,负责人解读信息1条,其他解读信息6条发布主动回应信息21条,互动回应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排查,及时整改完善第三方监测反馈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政务公开专区功能,通过市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策咨询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和线下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强部门网站栏目维护管理围绕部门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完善在线互动功能,时办理答复在线留言咨询。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责任管理二是印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进任务落实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3次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二是聚焦政策解读的重点热点,采取动漫、音视频、图片图表等形式开展文件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