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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池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 / 大数据建设 / 池数组办
标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池数组办〔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0-12-25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郑平 咨询电话: 0566-2567255
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11:57
来源:池州市加快建设“数字池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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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数组办〔2020〕6号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工委、管委,市加快建设“数字池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加快建设“数字池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池州市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


“城市大脑”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的,支撑经济、社会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新型基础设施和城市运营赋能平台。通过汇聚政府、企业和社会数据,利用超级计算技术和人工智能对城市海量数据资源进行融合计算,实现对城市治理的精准分析、整体研判、协同指挥、科学治理,促进城市治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数江〔2020〕3号)文件精神,加快“数字池州”建设,推进“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部署要求,坚持“应用为先、服务于民”,通过汇聚实时全量的城市数据资源,创新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全局上优化城市公共资源配置,打造城市治理、服务和产业发展新模式,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建设,强化顶层设计,与数字政府、江南大数据中心一并纳入“十四五”数字池州规划统筹推进,实现统一架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基础先行、先点后面,分步推进实施。

政府引导,多元合作。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城市大脑”建设从政府主导单一模式向社会共同参与、联合建设运营的多元化模式转变。

创新引领,应用为先。运用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创新,聚焦政务管理、城市治理、服务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建设一批慧政便民利企的智慧应用。

产业支撑,安全可控。坚持以应用促发展,通过“城市大脑”建立数据和能力开放体系,为传统产业赋能,带动数字经济发展。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推动信息安全等领域国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广、应用,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开展“城市大脑”规划编制和数据汇聚工作,推动政务、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夯实“城市大脑”数据支撑,融合提升现有城市管理应用,开展“城市大脑”应用试点建设。

到2021年底,建立城市运行和管理要素数据库、全市域地理空间数据库、视频感知数据库三大类数据体系,形成“城市大脑”数据底座。建成智慧城市指挥中心、运营调度中心、展示中心等智慧中枢。融合提升已建应用,在智慧旅游、城市管理、社会治理领域开展试点应用。

到2022年底,“城市大脑”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城市政务、经济、社会数据资源全面汇聚,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基于“城市大脑”开放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设体系,力争在社会服务、公共交通、城市管理、数字社区、文化旅游等领域形成具有池州特色的典型应用。

到2025年底,持续拓展“城市大脑”应用范围,“城市大脑”建设总体水平跻身全省、全国领先行列,努力建成“城市大脑”全国样板,城市治理水平更加精细化,城市公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二、基本框架

按照“夯实基础、塑造能力、完善支撑、赋码生活、创新应用”的总体思路推进“城市大脑”建设,构建“1234”城市大脑发展架构,即:一套基础设施、二套保障体系、三大数字中台、四大应用方向。向上对接省“城市大脑”中枢,市本级强化能力建设、业务协同,向下为县区提供数据和平台支撑,县、区强化终端应用。

一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云、网、数及智慧城市智能运行中心(IOC)等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二套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城市大脑”建设运营和安全保障体系。

三大数字中台:主要包括数据中台、业务中台、能力中台三大共享智慧中台。

四大应用方向:主要包括效能政府、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产业赋能四大类创新应用方向。

三、建设与运营模式

“城市大脑”作为智慧城市重大基础性工程,具有资金投入大、业务边界模糊、运管难度大、快速迭代等特性,为确保“城市大脑”建设实效、安全运行、可持续发展,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模式建设。基础中枢由市数据产业公司投资建设,应用项目结合项目特性可引入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投资建设运营。

(一)工程总投资(一期)。“123”+“4”试点应用,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数字池州”数据供应链项目政府非标准专项债+整合原有设施+分散项目资金。

(二)模式构建。整体按“基础、能力、应用”三类属性构建建设模式。

1.“城市大脑”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算力平台、电子政务网络中心、三大类基础数据库、数据资源体系、智慧城市智能运行中心(IOC)建设,新增投资估算2000万元。由市数据产业公司投资建设,政府分三年购买服务。

运营模式:智慧城市智能运行中心(IOC)、数据开放服务实行市场化运营,政府不另行支付基础平台运维费用。

2.“城市大脑”智慧中枢建设

主要包括数据中台、业务中台、能力中台建设,新增投资估算2500万元,由市数据产业公司投资建设,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000万元,分三年支付,运营性投资1500万元。

运营模式:中台业务和能力共享开放服务实行市场化运营,用于全局性效能政府项目服务和基础平台运维政府不再另行支付运营费用,其他基于“城市大脑”智慧中枢建设的应用项目,按照调用中台能力服务进行付费。

3.“城市大脑”场景应用建设

以整合、赋能为主,提升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经济调节、生态环保等已建和在建的系统能力,推出决策指挥(领导驾驶舱)、数字社区、智慧旅游等应用场景试点。投资估算5500万元,由市数据产业公司投资建设,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000万元,分三年支付,整合运营性投资4500万元。

运营模式:一是用于决策指挥(领导驾驶舱)应用建设运维政府不再另行付费。二是创新特许经营项目完全市场化投资建设运营。三是融合提升类项目采用原资金渠道节约付费模式。四是省试点应用功能建设、其他政务类应用建设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四、重点任务

(一)搭建基础能力平台。通过夯实数据资源基础、搭建业务支撑平台、打造智慧中枢,形成“城市大脑”提供智慧服务的基础能力,支撑跨领域、跨行业的智慧应用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医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夯实数据资源基础。依托“1+N”政务云体系,加快城市数据资源归集、治理、共享,建立城市运行和管理要素数据库、全市域地理空间数据库、视频感知数据库三大类基础数据体系,不断完善、更新本市全域地理空间数据现势性,强化地理空间地图服务、数据服务、应用服务能力,形成城市智能运行的数据底座,与江淮大数据中心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搭建业务支撑平台。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推进城市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搭建业务支撑平台,提供统一用户管理、服务管理、消息管理等基础服务,实现跨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打造智慧中枢。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建立健全各领域算法模型,提高智能感知、分析、运行和处置能力。

(二)夯实基础设施体系。从物联感知、存储计算、网络通信、运营调度着手,完善升级城市原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为“城市大脑”提供更智慧的基础设施服务。(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管局、江南产业集中区、电信池州公司、移动池州公司、联通池州公司)

物联感知。不断完善城市物联网感知体系,推动物联网多源数据采集和共享交换,打通城市“眼耳鼻”,实现全面感知和共享共用。

存储计算。加强云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扩容升级,加快集CPU(中央处理器)运算、GPU(图形处理器)运算于一体的超算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存储、计算、管理等服务能力。

网络通信。推进光网城市、无线城市建设,打造“双千兆宽带”城市,扩大农村地区光纤接入覆盖,优化部署5G网络、IPv6(下一代互联网协议)、北斗导航通信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物联网应用需求的NB-IoT(窄带物联网)和eMTC网络(基于LTE演进的物联网技术)。

运营调度。依托江南大数据产业园,建设综合展示调度中心,全景展示城市治理要素、对象、过程、结果等各类信息,为城市综合态势展示、业务协同及运营管理等提供端口和界面,一屏呈现“城市大脑”全部应用场景。依托市委党校会议中心会议室,升级建设指挥中心,接入运营中心数据,基于决策指挥平台,建设指挥调度中心,提供市领导用于突发事件指调度、应急处置。

(三)完善综合支撑体系。重点围绕安全保障、标准规范、产业技术等方面,为“城市大脑”建设、运行、安全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加强安全保障支撑。建立工作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维度,加强技术安全保障。提高安全隐患的预防、发现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加强标准规范支撑。参考国家、省内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城市大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数据资源、平台应用、安全保障、公共数据开放等标准规范,实现“城市大脑”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加强产业技术支撑。以“城市大脑”建设为契机,带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培育一批引领性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反哺“城市大脑”建设,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和产品的深化应用,提升“城市大脑”建设水平。

(四)打造赋码生活模式。利用“安康码”的全覆盖优势,通过打通数据资源、推进“三卡合一”、探索赋码生活,实现城市运行“一码共享、赋码生活”,为新生活、新奋斗增添新助力。(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打通数据资源。推动“安康码”与城市运行各领域、各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体系互联互通,奠定“赋码生活”的基础。

推进“三卡合一”。以“安康码”为载体,集成电子社保卡、电子健康卡和医保电子凭证三卡功能,并逐步推进与城市一卡通、交通卡等卡(码)的融合互通。

探索赋码生活。在城市运行各领域、各行业原有应用体系和服务入口等基础上,拓展基于“安康码”的服务渠道,丰富基于“安康码”的管理手段,探索城市运行的赋码新模式。

(五)开发智慧应用场景。按照“急用先建、实用优先”的原则,基于“城市大脑”基础能力平台,围绕城市运行管理的“痛点”“难点”“堵点”,创新智慧应用建设,形成“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运行、智能处置”的全流程闭环体系,实现慧治理、惠民生、促产业的协调发展。

政务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创新升级“皖事通办”平台,打造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地图,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递办、预约办”,提供涵盖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和企业创新创业需求的全量政务服务,拓展融入社会民生等公共服务,力争做到全覆盖、无差别、高质量,推动实现“皖(万)事如意”。(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交通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智慧交通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城市交通多源大数据汇聚整合,打造基于大数据的交通智能分析平台,全面监测交通运行情况,智能调度交通资源,提高交通研判和决策智能化水平,切实提高城市交通运行管理效率、强化超载超限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平安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平安城市”“雪亮工程”等建设成果,加强城市安全多源大数据汇聚整合,持续深化“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城市创建工作,加快视频监控资源联网共享和深化应用,提升城市安全管理的精准性和实时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城管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智慧城管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城市管理多源大数据汇聚整合,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实现街面秩序智能巡查、城市部件智能监测、案件线索智能调度、执法过程智能辅助、应急事件智能处置等,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环保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智慧环保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城市环保多源大数据汇聚整合,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以物联网为基础,构建集监测和管理于一体的生态环境综合指挥决策预警平台,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海量环境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为生态环境科学决策、精准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支持,实现环保数据无缝流动、环保业务高效优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应急应用:充分利用已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以空天地感知、融合通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强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接入应用,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等重点领域应急系统,加强城市应急管理大数据汇聚整合,实现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提升城市综合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震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社区应用:以满足社区窗口服务“皖事通办”、网格化服务管理“一网统管”需求为基础,加强多源大数据向社区开放、在社区融合。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备,加快推进社区“块”数据共享应用,提升社区工作者工作效能,夯实社区管理能力。将社区治理、社区服务所集成的“块”数据信息与周边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融合对接,推动社区服务由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责任单位:池州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健康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城市医疗健康多源大数据汇聚整合,推进远程诊疗和分级诊疗落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和智能设备应用,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一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形成科学合理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

教育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智慧教育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城市教育多源大数据汇聚整合,推进“智慧学校”建设,搭建教育信息化平台,推动因材施教体系建设,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及教育管理水平,探索“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互联网+教育”应用体系,提升教育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区政府)

体育应用:推进“智慧健身”工程建设,推广全民健身手机APP服务,提供场馆地图导航、健身场地在线预定、科学健身指导、体育信息咨询、赛事观赏、慢病防治、手机结算和移动支付、网上互动等服务;针对社团管理,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实现社团网上注册、信息登记、人员管理、网上年审等功能。(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区政府)

文旅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智慧旅游和数字文化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城市文化旅游多源大数据汇聚整合,推动旅游要素数据综合汇聚,整合接入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旅游景区门票网络预约系统建设,依托安徽文化云平台整合公共文化场馆数字资源,充分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提升文旅行业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体验水平。(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旅集团、九华股份公司、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产业应用:充分利用已有的产业经济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城市产业经济多源大数据汇聚整合,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深挖城市大数据价值,分析当下经济运行、产业结构和产业链,预测未来经济发展趋势走向,辅助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及产业链完善,推动产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其他应用:基于“城市大脑”的基础能力平台,创新特色应用,探索营商环境、企业监管、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应用,逐步实现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产业经济领域的全覆盖,并促进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应用。(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加快建设“数字池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协调推进“城市大脑”建设,统筹市级信息系统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研究制定数据共享等相关标准,并指导“城市大脑”在县区应用推广。

(二)推进示范推广。积极向省申报开展“城市大脑”应用试点,鼓励部门、县区结合行业、地方实际,开展个性化、特色化应用场景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凝练总结试点的建设管理模式、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和标准规范等,在全市复制推广。

(三)创优发展环境。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逐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联合成立“城市大脑”研究机构,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城市大脑”建设,培育壮大相关产业,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加强与长三角区域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城市大脑”建设。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城市大脑”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建立“城市大脑”评估评价体系,加强对建设成果及成效的动态评估。

(五)强化经费保障。统筹整合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等项目经费,支持“城市大脑”建设,综合运用银行信贷、上市融资、债券发行等多种资金筹措模式,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引进优质企业参与“城市大脑”商业化运营,强化“城市大脑”建设资金保障,确保“城市大脑”有关项目健康、持续、有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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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问:请问《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 答:答:到2020年底,开展“城市大脑”规划编制和数据汇聚工作,推动政务、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夯实“城市大脑”数据支撑,融合提升现有城市管理应用,开展“城市大脑”应用试点建设。 到2021年底,建立城市运行和管理要素数据库、全市域地理空间数据库、视频感知数据库三大类数据体系,形成“城市大脑”数据底座。建成智慧城市指挥中心、运营调度中心、展市中心等智慧中枢。融合提升已建应用,在智慧旅游、城市管理、社会治理领域开展试点应用。 到2022年底,“城市大脑”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城市政务、经济、社会数据资源全面汇聚,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基于“城市大脑”开放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设体系,力争在社会服务、公共交通、城市管理、智慧社区、文化旅游等领域形成具有池州特色的典型应用。 到2025年底,持续拓展“城市大脑”应用范围,“城市大脑”建设总体水平跻身全省、全国领先行列,努力建成“城市大脑”全国样板,城市治理水平更加精细化,城市公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 问:问:请您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 答: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考察时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随着合肥市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夯实了“云、网、端”基础支撑,汇聚了海量城市运行数据,推进交通超脑、天网工程、智慧社区、数字城管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建设应用,为“城市大脑”建设应用提供了有利支撑和保障。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安徽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数字江淮”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初步形成法规、规划、政策联动支持数字经济的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江淮”建设。为加快“数字池州”建设,推进“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池州市建设城市大脑,是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符合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决策部署。

  • 问:问:请问如何保障《通知》的实施?

  • 答:答:(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市“城市大脑”建设,统筹市级信息系统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研究制定数据共享等相关标准,并指导“城市大脑”应用推广。 (二)推进示范推广。积极向省申报开展应用试点,结合行业、地方实际,开展个性化、特色化应用场景开发。总结试点建设管理模式、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和标准规范等,在全市复制推广。 (三)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立研究机构,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城市大脑”建设,培育相关产业,形成良好产业生态。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城市大脑”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建立“城市大脑”评估评价体系,加强对建设成果及成效的动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