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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1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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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局部多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中秋、国庆期间,倡导全体市民在池过节,所有在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员工、建筑工地工友,非必要不出省,尽可能不离池。确需外出的,出行前提前查询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不前往近7天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差、旅行、探亲。

二、安全有序出行。凡需要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出行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有省外旅居史或省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入池时开展一次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份返回的建筑工地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和“三天两检”等措施。

三、积极主动报备。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池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三天两检等健康管理措施。

四、减少聚集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超过50人以上的活动,需提前5天向属地疫防办报备,落实“一责两案”。未报备或未经批准组织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主办方、承办方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继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自己或家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方式


池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附件: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方式

1.贵池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2023022  2093022

2.东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7020608  7020618

3.石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6027980  6026943

4.青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5020026  5029925

5.九华山风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2831314  2821611

6.池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3393890  338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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