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树立勤政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一、窗口建立首问责任制,第一位接待服务对象来电询问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热情,礼貌待人,规范用语,耐心接受问询。按岗位职责认真及时地办理有关服务事务,对不属于本岗位办理的服务事项应履行告知义务并指引承办窗口,涉及本系统其他科、室、队、所的,有责任为其引导或指点,对不属本局职责范围的应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三、窗口工作人员,接听电话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声”、“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接待来访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询问,清楚解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托、拒绝前来办事人员的提问,不能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四、凡被办事单位或群众来信来电反映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不良反映的,经查实后,应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罚。
五、大厅窗口咨询电话:2317907;大厅窗口监督电话:2318030;大厅窗口投诉电话:2317907;投诉邮箱:czzwfwt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