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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部门信箱
信件标题
关于咨询办理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来信人
何**
来信时间
2022-08-26 09:46
信件内容
我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房,二套房办理了商贷,请问能否用剩余公积金还商贷。
回复部门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8-29 17:3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办理提取公积金的问题不属于我局业务范畴,具体可以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66-3220093,感谢您对我局网站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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