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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1.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于2022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在市政府网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各界发布意见征求公告,公告期内未收到意见或建议。
2.2022年10月28日,我局组织召开《池州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安徽科惠微电子有限公司、安徽智元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现场征集具体意见10条,梳理汇总后形成3条有效修改意见,其中2条予以采纳。
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单位/企业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及原因
安徽智元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池州明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巨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将认定条件中“企业营业收入要求”按照企业类别进行细化分类限制。
未采纳。结合池州实际,目前我市大数据企业数量有限,并参考《合肥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合数〔2021〕139号)第五条后制定。
池州明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将认定程序中“企业信用查询材料”由审查单位组织统一系统查询。
已采纳。
池州得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说明认定为大数据企业后能够获得哪些具体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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