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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623840P/202108-00015 组配分类: 改革任务落实
发布机构: 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池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我市8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跨省通办”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8-18 发布日期: 2021-08-18
废止日期:
我市8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1-08-18 17:18 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满足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要求,将以下8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全部开通“跨省通办”,即: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专门成立了“跨省通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推进方案,并在市直大厅和各县管理部都建立了一个“跨省通办”业务专办窗口,以“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

 接下来,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效能、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让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