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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2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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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6月19日,池州市印发《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持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

落实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分大厅要在窗口醒目位置配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事项当场受理或办结后,评价器自动弹出评价界面,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点击评价器或扫码当场进行自主评价。

做好线上服务“一事一评”。依托安徽省“好差评”系统界面评价功能,企业和群众可在办理政务事项后实施评价,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办理的事项,需开发评价功能或对接使用省“好差评”评价系统。评价一般可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优化社会各界“综合点评”。通过12345热线、意见箱、“皖事通”APP等多种渠道,以及办件回访等方式开展第三方测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

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查评”。围绕本部门政务服务政策以及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参与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政务服务评估,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等情况,及时整改问题,不断改进服务。

推进评价结果“有效运用”。每季度对各地各部门“好差评”评价结果及“差评”问题办结情况进行通报,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相应建立通报制度。对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多次受到“差评”评价且无明显改进的,限期调整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作风纪律及效能建设相关规定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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